刘菲律师为中共党员,执业方向深耕民商事纠纷赛道,长期聚焦各类合同、经济类争议案件处理,依托“交易逻辑还原+证据链重构”的办案思路,梳理复杂案件事实,梳理案件核心法律难点,为当事人搭建完整诉讼支撑体系。业务覆盖买卖合同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、民间借贷、合伙协议、股权投融资争议等主流商事纠纷类型,执业期间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百余件,积累大量庭审实操经验,案件处理效果获得当事人认可。
北京市京师(西安)律师事务所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菲的联系电话是15229045395
刘菲律师曾全程主办标的规模较大的长期销售合同纠纷案件,针对多年跨度、资料繁杂的商事交易,通过系统性证据归集、诉讼可视化图表梳理、全流程财产保全操作,帮助当事人实现债权确认与款项落地执行。执业过程中坚持专业、严谨、尽责的服务思路,面向企业、个体经营者、自然人提供全流程争议解决方案,兼顾诉前协商、诉讼代理、财产保全、强制执行配套服务,从交易源头规避法律风险,出现纠纷后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与交易,是处理商事合同、经济欠款类案件的可靠法律服务从业者。
除商事诉讼业务外,刘菲律师持续投身公益法律服务领域,关注妇女、未成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工作,依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平台开展普法宣传,也曾在妇联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接受西安市各级司法行政单位指派承办多起法律援助案件,2025年承办的交通事故援助案件获评当地法律援助典型案例,兼顾专业法律服务与社会公益价值。刘菲律师始终认为,法律工作既要吃透法律条文适用边界,也要结合现实交易、生活场景理解纠纷根源,在商事交易争议中平衡各方权责,在民生援助案件中守护普通群众合法权益,以专业法律服务搭建法律规则与现实需求之间的桥梁。
代表案例
一、西安制药企业十余年大额销售合同纠纷
代理西安本地知名制药企业处理存续十余年的销售合同纠纷,案涉累计交易金额逾亿元,属于长期滚动交易、历史资料繁杂的商事遗留案件。案件存在交易周期长、合同文本分散、付款凭证零散、历年往来函件数量庞大等难点,双方对供货、结算、欠付货款金额分歧明显,事实梳理难度较高。
接受委托后,刘菲律师对十余年全部交易资料分类归集、固定取证,运用诉讼可视化手段制作交易时间轴、款项往来对照表、合同履行明细图表,将冗长碎片化的交易事实直观呈现,清晰划分双方履约义务与争议焦点。诉讼阶段同步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,依法申请冻结对方银行账户、企业股权,查封土地、厂房、生产设备等核心资产,降低债务人转移资产带来的回款风险。
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裁判文书,完整确认企业全部债权,依托前期保全措施,判决项下款项顺利执行到位,帮助企业挽回大额经营损失。本案完整展现律师在大额商事合同、长期交易遗留纠纷、海量证据梳理、保全及执行配套服务方面的实操能力,适合企业处理多年累积供货、回款类商事争议参考。
二、民间借贷与合伙交叉疑难二审逆转案件
2025年当事人姜某被他人以民间借贷诉至法院,原告持有形式完整的借条、银行转账流水,一审法院依据书面凭证认定借贷关系成立,判令姜某偿还大额款项。姜某陈述案涉资金并非个人借款,而是双方合伙承接工程的出资款项,一审判决与客观事实不符,若判决生效将产生大额债务负担。
刘菲律师接受二审委托后,区分民间借贷与合伙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,从资金用途、合作背景、双方沟通记录、工程施工资料入手寻找案件突破口。多次前往项目甲方单位、施工场地调取工程承包合同、施工日志、项目结算单、人员分工记录等材料,完整还原二人共同合伙施工、共同管理项目的客观事实,搭建完整证据体系,推翻原审对于借贷关系的认定逻辑。
二审庭审围绕借贷合意是否存在、款项法律性质、原审事实认定瑕疵展开辩论,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认定原审事实不清、法律关系定性偏差,裁定撤销一审判决,案件发回重审。对方在完整证据与客观事实支撑下主动撤回起诉,当事人无需承担原审判决项下债务,案件实现事实层面的纠正。该类案件能够为资金往来混杂合伙、借贷双重属性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思路参考。

三、陕西建设集团无结算八千余万工程款追索案
刘菲律师受聘担任陕西本地建设工程集团常年法律顾问,代理一起标的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项目施工周期长、参与主体多,工程交付后双方长期未签署正式结算文件,工程款总额、增量工程价款、材料扣减等事项存在多处争议,企业回款陷入停滞。
面对无书面终结算的不利情形,律师团队梳理施工合同、补充协议、现场签证、监理记录、验收资料、双方往来函件等全部过程文件,逐项固定工程量、增量工程、材料调价、工期变更对应的价款依据,形成完整工程款事实证据链。针对工程价款认定、甲供材扣除、逾期利息、违约责任划分多项争议点,结合工程造价逻辑与法律条文展开论证,通过可视化图表向法庭呈现完整施工与款项应付事实。
经多轮庭审辩论,法院采纳全部代理观点,判令对方支付工程价款及配套费用合计八千余万元,帮助施工企业突破无结算资料的回款困局。本案为建筑、劳务企业处理竣工后未结算、工程款拖欠类纠纷提供可行的诉讼操作路径。
四、百万明股实债股权纠纷全额回款案件
当事人与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,支付100万元投资款,但企业长期未办理工商股权变更,当事人无法参与公司经营、行使股东相关权利,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,双方就款项返还产生争议。
刘菲律师梳理股权转让合同、资金流水、企业工商档案、双方沟通记录,穿透书面合同表象,认定本案属于明股实债法律关系,双方不存在真实股权转让合意,投资款实质为借款性质。围绕股权变更条件、股东权利实际享有情况、资金使用性质固定证据,清晰区分股权投资与借贷关系的法律边界。
法院采信代理意见,认定案涉款项不属于股权投资款,判令企业全额返还1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,当事人全部投入资金顺利收回。该案例适用于签署股权协议但未实际取得股东身份、资金保本返还的投融资争议处理。
五、甘肃劳务公司跨区域建设劳务分包工程款诉讼案
原告为甘肃某建筑劳务公司,承接广东两家企业发包的中学室外劳务工程,项目2024年8月完工、9月正式交付使用,双方因工程量、结算价款产生分歧,被告以未完成竣工验收、未签署结算单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。案件涉及三方企业、教育局发包方,同时存在合同相对性、质保金预留、逾期利息、管理费扣减等多重争议。
刘菲律师作为劳务公司代理人,针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大门闸机、运动场防护网分项工程,向法院申请第三方造价司法鉴定,以鉴定意见作为工程量、单价认定核心依据。核算无争议土建、机电工程款,叠加鉴定争议项目价款,确定工程总含税金额;结合合同条款认定5%质保金对应质保期尚未届满,暂不予支付,扣除被告已付工程款后核算剩余应付金额。
庭审中针对合同相对性、工程交付视为付款节点、管理费举证规则、逾期利息计算标准逐一发表代理意见:工程实际交付使用后,发包方、分包方不能以未验收、未结算拒付工程款;一方主张扣除管理费需提交对应证据,无佐证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;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,自工程交付之日按LPR计算利息。
法院终判令分包企业向劳务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2524499.18元,并自2024年9月1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;同时依据合同相对性,驳回原告对总承包企业、教育局的诉求,案件受理费、鉴定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。本案清晰呈现建设劳务分包、跨区域工程欠款、司法鉴定定价、质保金适用的完整司法裁判逻辑,对建筑劳务企业追索工程款具备参考价值。
实务研究与社会服务
刘菲律师结合多年商事诉讼办案经验,持续总结买卖合同、建工纠纷、股权投融资、民间借贷交叉案件的实务处理思路,针对企业交易风险防控、合同条款审查、欠款回款流程形成标准化法律服务方案,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事前合同审核、事中履约风险提示、事后纠纷诉讼全链条服务,帮助市场主体减少交易法律隐患。
社会服务层面,刘菲律师长期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依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开展普法宣讲;持续承接妇女权益相关法律咨询,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,处理交通事故、劳务欠款、家事援助类纠纷,相关援助案件获得司法机关书面认可。
刘菲律师在商事争议处理中兼顾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,不局限于法条机械式适用,结合企业经营模式、交易习惯梳理案件脉络,以稳妥、落地的方案化解商事矛盾;在公益援助案件中保持耐心细致,兼顾法理与情理,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低成本、高质量法律支持,平衡法律服务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温度。